防雷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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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4 09:14 来源:大众日报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就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提出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防雷安全纳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和次生灾害发生。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防雷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防雷安全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统筹安排雷电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及防雷安全检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状况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建立防雷安全管理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对易燃易爆和危化品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气象部门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严格履行相应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全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住建、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防雷安全管理过程中,需要气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的,可商请气象部门协助。(记者 付玉婷)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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