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购买了期房,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啥时候缴纳,在签购房合同和之前需要缴纳吗?
您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入住前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契税缴纳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请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