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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并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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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11200101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96XJ2370112001011

国家事项名称: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国家基本编码:000112001000

本事项由法治调研处(行政许可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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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司法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6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66
服务对象类型 其他组织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李雷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82083235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01号综合窗口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咨询,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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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省级: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01号综合窗口。 济南: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3、4窗口 青岛: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 青岛市民中心 4楼T05号窗口 烟台: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13窗口 - B01
审批结果名称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窗口领取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司法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42号
依据内容 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或者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后,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 4个工作日 提交省司法厅进行审批
审查办结 审核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2个工作日 符合材料和条件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澳门现金网_澳门英皇赌场-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澳门现金网_澳门英皇赌场-官网行政复议办公室;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

电话:0531-51781827;010-65153508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合并双方律师事务所已自行处理好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律师事务所合并变更事项登记表 表格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山东政务服务系统下载 必要 律师事务所合并变更事项登记表.docx 律师事务所合并变更事项登记表(样表).docx - 1、内容真实、齐全;2、符合国家规定 -
双方签订的有关通过吸收合并设立分所的协议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合并双方签订 必要 - 双方签订的有关通过吸收合并设立分所的协议.pdf 具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并双方关于吸收合并的约定;对被吸收方人员的接收和安排、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置、潜在执业风险责任的承担、未办结业务处理的约定;对吸收合并后合伙人、出资、连带责任承担、财务监管和分配机制、业务运作机制等权利义务的约定。 - -
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吸收方出具 必要 - 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jpg 内容包括吸收合并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对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出资、权利义务关系等其他有关事项作出的决议。 -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出具 必要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jpg 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同意被吸收合并的决定,人员安排、资产、住所和债权债务的处置、潜在执业风险责任承担、未办结业务等事项有效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人数的合伙人签字。 -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财务资产报告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其他 银行等相关机构出具 必要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财务资产报告.pdf - -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财产处理情况报告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提供 必要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财产处理情况报告.pdf - -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债权公告的报刊 其他类 - A4 - - 申请人自备 省级以上报纸刊 必要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债权公告的报刊.jpg - -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注销税务登记的证明文件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登记部门开具 必要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注销税务登记的证明文件.jpg - - -
被吸收方律师业务档案、财务账簿移交证明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其他 被吸收方出具 必要 - 被吸收方律师业务档案、财务账簿移交证明.jpg - - -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登记表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登记表.doc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登记表.doc - - -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推选负责人的合伙决议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合并后律师事务所出具 必要 -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推选负责人的合伙决议.jpg - - -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申请人自备 合并后律师事务所出具 必要 -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pdf - - -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财务资产证明 结果文书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其他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具 必要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财务资产证明.jpg 吸收合并后律师事务所财务资产证明.jpg - - -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执业证及二寸蓝底照片,律所印章;吸收方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 其他类 - 通用 - - 其他 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核发 必要 被吸收方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全体律师执业证和二寸照片以及吸收方律所执业证副本2.png 被吸收方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全体律师执业证和二寸照片以及吸收方律所执业证副本1.png 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png 被吸收方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全体律师执业证和二寸照片以及吸收方律所执业证副本2.png 被吸收方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全体律师执业证和二寸照片以及吸收方律所执业证副本1.png 被吸收方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全体律师执业证和二寸照片以及吸收方律所执业证副本3.png - -

常见问题

  • 1

    问 : 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的,被吸收方需要登报公告吗?

    回答:被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债权公告的报刊
  • 2

    问 : 律师事务所因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是否需要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

    回答:是的
  • 3

    问 : 律师事务所合并需要提交合并协议吗?

    回答:需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省级:0531-82083235 0531-82083162 ;济南: 0531-66608175;青岛:0532-66200328;烟台: 0535-6788895

窗口咨询地址: 省级: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01号综合窗口。 济南: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3、4窗口 青岛: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 青岛市民中心 4楼T05号窗口 烟台: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13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2083195

窗口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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